邢台:百米以下新建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,适度考虑热泵技术的应用
来源:热泵经纬 时间:2020-11-27
近日,邢台市经信局下发《关于印发<邢台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(2020-2035)>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规划”),根据规划“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应用建筑层面引导性指标要求”,应当通过应用太阳能光热、光电、热泵技术以及生物质等资源,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。
其中,新建高度 100 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,应该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使用浅层地热能进行制冷和供暖。其他建筑鼓励使用浅层地热进行制冷和供暖。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率≧8%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民用建筑优先采用集中供热,热源宜为:热电联产、工业余热、燃气锅炉、热泵等清洁能源。实现集中供热普及率≧90%。
针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,通知要求可再生能源利用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≥50%,或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供暖空调冷热量比例≥25%,或地源热泵系统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≥5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