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的通知(节选)
为全力做好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坚决打好“蓝天保卫战”,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(以下简称协作小组)第十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。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攻坚行动方案》)。现印发执行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一思想抓好落实。
二、加强指导落实责任。
三、加强调度强化考核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
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
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
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
质检总局 能源局
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
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
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
2017年8月18日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21日印发
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-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(节选)
(三) 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
5. 全面完成以电代煤、以气代煤任务。2017年10月底前,“2+26”城市完成以电代煤、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。其中,北京市30万户、天津市29万户、河北省180万户、山东省35万户、河南省42万户。北京、天津、廊坊、保定市2017年10月底前完成“禁煤区”建设任务,散煤彻底“清零”。已经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12个试点城市(天津、 石家庄、 唐山、 廊坊、
保定、 衡水、 太原、 济南、 郑州、 开封、 鹤壁、 新乡市),要加大工作力度, 2017 年 10 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。 各地要以乡镇或区县为单位, 全行政区域整体推进以电代煤、 以气代煤工作, 集中资源,挂图作战, 严禁摊派式在不同村庄零散开展工作。
各省市行动方案:详见环保部网站。